2007年10月25日,亚美尼亚贸易经济发展部国家标准协会发布通报,关于“批准香料和化妆品及其制品的技术法规”的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法令草案。
本技术法规规定了理化规范,描述了上述香料和化妆品的安全特性,以及标识、包装、贮存、运输要求及香料和化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。
涉及产品:与下列HS编码术语相应的香料和化妆品:-香水和花露水(330300);-美容品和化妆品,以及护肤品(药品除外),包括防晒油和晒黑油、指甲或趾甲化妆品(3304);-护发品(3305);-口腔或牙齿清洁剂,包括假牙模膏及粉;清洁牙齿用的纱线(牙线),单独零售包装的(3306);-剃须前或剃须后用的制剂(330710000);-人体除臭剂和止汗剂(330720000);-脱毛剂(330790000);-香皂(340111000);-洁肤用的液状或膏状制品(340130000)